到越南相親娶越南新娘,已經是不少人滿足想娶比較年輕、比較漂亮配偶的選擇!
不過,要娶越南新娘,並不是拿個身分證、配偶欄空白就可以在越南結婚登記;而是必需準備經外交部驗證的單身證明才可以;文章源自RAL2 相親結婚資訊站-https://www.ral2.com/vnbride/match91.html
以下就簡單說明娶越南新娘的經外交部驗證的單身證明準備方式:文章源自RAL2 相親結婚資訊站-https://www.ral2.com/vnbride/match9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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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單身證明必需本人到法院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宣誓,無法代辦文章源自RAL2 相親結婚資訊站-https://www.ral2.com/vnbride/match91.html
##先帶著身分證,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五份戶籍謄本(個人含詳細註解);不用到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,全台灣任何一家戶政事務所都可以辦。文章源自RAL2 相親結婚資訊站-https://www.ral2.com/vnbride/match91.html
##帶著以上文件與個人身分證、印章就近到各地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,辦理五份單身證明。(建議到民間公證人事務所)文章源自RAL2 相親結婚資訊站-https://www.ral2.com/vnbride/match91.html
##基本上,雖然是辦理五份單身證明,實際上只會拿到4份;因為,承辦單位必需要留底一份。文章源自RAL2 相親結婚資訊站-https://www.ral2.com/vnbride/match91.html
##再來,就帶著身分證與剩下四份單身證明,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做驗證(需作一正二副的驗證)(即一個正本、二個副本)文章源自RAL2 相親結婚資訊站-https://www.ral2.com/vnbride/match91.html
1.單身證明外交部驗證櫃檯受理時間: 週一至週五 08:30 ~ 17:00(中午不休息)文章源自RAL2 相親結婚資訊站-https://www.ral2.com/vnbride/match91.html
2.單身證明外交部驗證辦理地址與電話:文章源自RAL2 相親結婚資訊站-https://www.ral2.com/vnbride/match91.html
台北本部: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之2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3至5樓 (02)2343-2913
外交部中部辦事處:台中市黎明路2段503號1樓 (04)2251-0799 (總機)
外交部南部辦事處:高雄市成功一路436號2樓(07)211-0605 (總機)
外交部東部辦事處:花蓮市中山路371號6樓(03)833-1041 (總機)
外交部雲嘉南辦事處:嘉義市吳鳳北路184號2樓(05)225-1567 (總機)
最後,就可以拿到一正二副、經過外交部驗證的單身證明,都要帶往越南,才可以在越南相親成功後,辦理越南結婚相關手續。